结构师之家—共建共享全国最优质结构资源库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
答疑混11.2.3、混3.9.2,是否也需要用带E的钢筋?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5-10-1 20:42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郑州马昌恒 提问:朱总您好,关于带E钢筋的问题您回复过几个,以下问题我还有点不明白,想请您指导一下。根据《混规》11.2.3条的条文说明,用带E钢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结构某部位出现较大塑性变形和塑性铰后,钢筋仍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变形能力。那么需要用带E钢筋的部位除了规范中要求的“一、二、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(含梯段)”,连梁、剪力墙的边缘构件、连接剪力墙墙肢的框架梁,是否也需要用带E的钢筋?

回复:按抗规3.9.2范围即可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升级VIP|广告合作|小黑屋|免责申明|结构师之家—共建共享全国最优质结构资源库 ( 赣ICP备14007420 )

GMT+8, 2025-10-30 09:16 , Processed in 0.035027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